发布时间:2019-06-19 09:00 作者:皇冠足彩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考核工作的管理,保证皇冠足彩考核能够客观、准确地体现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教师的教学效果 ,促进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 ,建立健全正常的课程考核秩序 ,切实保证课程考核的严肃性、科学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1号《普通高等皇冠足彩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皇冠足彩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
一、总则
第一条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是检查、评定学生学业成绩和教学效果的基本办法 。本办法适应教学计划所设置课程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考试(包括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考查(包括知识考查、实际操作能力考查等)。
第二条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协调 。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全校公共课程考核,各系(部)负责组织实施本系(部)所属专业课程考核工作。
第三条 课程考核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规定进行,形式要与大纲要求一致,内容要与大纲充分衔接。
第四条 课程考试在正常学时外另行安排,考试时间:本科120分钟/专科100分钟;特殊课程 ,由授课教师提出申请 ,经系(部)分管教学负责人签字同意和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课程考查一般在学时内随堂进行,不单独安排时间。
第五条 设立皇冠足彩、系部两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皇冠足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及教务处、督导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领导、组织全校的课程考核工作、处理解决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系(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系部主任/教学副主任担任主考/副主考 ,负责本系课程考核全过程的巡视与督查、严抓考风建设;教务干事担任考务专干,负责组织本系专业课程考核的安排与实施及违纪舞弊行为的现场处理。
第六条 系部在考前要召开考核专题会议:①系部教师会议 ,由系部主任/教学副主任布置安排考核总体要求与规范,包括命题、监考、阅卷、试卷复查、成绩录入、试卷分析、试卷立卷与归档等环节,各教研室主任监督各项具体工作的执行;②学生考核动员会 ,教育学生端正考试态度 ,诚信应考,消除违纪舞弊动机 ,遵守考场纪律。
二、学生考核资格界定
第七条 学生考核资格由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系(部)确认。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取消其参加相应课程考核的资格(办理了相关缓考、免修手续的除外):
①没有进行学期注册,取消学期学习资格的;
②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的1/3;
③缺交作业累计超过该门课程作业量的1/3;
④包含实验实践教学部分的课程 ,实验实践部分考核不合格的。
⑤独立实验(实践)课程末完成规定实验数量(实践时间)的1/3。
第八条 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控与考核 ,在考核前一周公示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包括学生姓名、学号、班级及原因),学生可在3天内向任课教师提出异议 ;各系(部)审核汇总后,报教务处学籍与考试管理科备案 。凡不具备考核资格擅自参加考核的学生,其成绩作无效处理 。
三、考核试卷
第九条 根据教学大纲和考核基本要求进行命题 。其基本原则为:①符合教学大纲和考核基本要求,不出超纲题、偏题或者没有考核意义的题目。②问题的含义明确,用语准确,问题的正确答案一般有定论。③试题的形式灵活。④有适当的信度、效度、难度和较高的区分度。
第十条 对于教学大纲、考核基本要求相同的课程,多名教师授课时,课程所属教研室要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核、统一评价标准 。如果考查课程采用非笔试方式进行的,应在考核前两周完成考查的计划、内容、方式、评分准则等的制定 ,并报教务处 。
第十一条 各系部要组织相关课程任课教师按皇冠足彩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进行制卷或从试题库中抽卷;试卷制卷后 ,经所在教研室主任审定签字(教研室主任所制试卷由系部分管教学副主任审定签字),报所在系部分管教学副主任审定签字。
第十二条 试卷审定后,将签字的纸制稿和电子稿一同上交 。全校公共课程试卷上交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印制和保密 。专业课程试卷上交开课系部 ,由系部负责印制和保密。
第十三条 口试应采取先拟题后匹配题签的方式,题签数应多于考生数,试题一般不重复。开卷考试的试题,其答案不应含有从教材或其他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
第十四条 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均应按教学班级或专业班级由教务管理系统导出填写《皇冠足彩试卷质量及答卷情况分析表》 ,提出今后试卷改进意见或建议,并对学生考试结果和答卷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 。教务处和督导处要对试题质量和考查评分结果进行检查,可采取普查方式,也可采取抽查方式,对于试题难易程度和考查评分结果不符合正态分布和命题基本要求的 ,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
第十五条 考后试卷由课程承担系部保存。以系部为单位设立试卷档案存放专用柜,按学年学期→课程类别→班级顺序编号存放 。
四、考核实施
第十六条 考核时间由教务处统一规定。公共课程的考核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专业课程考核时间由各系根据教务处规定具体安排 ,课程考查一般在课程结束周进行,原则上不允许私自调动时间。
第十七条 每一考场至少安排两名监考人员。课程考查由任课教师担任监考人员,一般不另安排监考人员 。
第十八条 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规则》。指导学生对号如座,核查考生证件。考前10分钟当众启封试卷并宣读考场指令 。凡监考人员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应予以制止、纠正。
第十九条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资料等进入考场 ,发生违规违纪按《皇冠足彩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办法》进行认定 ,给予处分 。
第二十条 考核结束后 ,监考人员清查参考人数或试卷份数,造成考生考场内试卷漏收、遗失或漏考等现象一律由监考人员负责。清查无误后,监考人员将试卷和考核记录表等上交考核办公室 。考查试卷由任课教师留存于教研室。
五、考核成绩评定
第二十一条 试卷评分细则要求科学、合理、规范 ;阅卷人必须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分细则评卷,做到公平、公正、无误 。
第二十二条 试卷由相应教研室组织采取流水作业的方式集中阅卷 ,所有笔试试卷一律用红笔批阅 。
第二十三条 试卷记分必须同时记有卷首分、题首分和小题分。每题评阅记正分,全错和未答题应记“0”分,全对记满分,未全对的主观题应按照评分细则分步或踩点记分。
第二十四条试卷必须有评卷人、合分人和复核人签名 ,试卷评阅记录(包括每题评分或总成绩)不得随意更改,若因误判或漏判确需更改时,应同时有评卷人和复核人等至少2人签名。
第二十五条 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以学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同时参考平时成绩。期末考试考查成绩占70%左右 ,平时成绩占30%左右(少数课程经教务处批准 ,可以调整两部分成绩的比例) ,总评成绩四舍五入取整数 。平时成绩包括作业、实验、实习、课堂提问、个别质疑、平时测验和技能训练、学习态度等各种考核,记录必须体现在成绩册内 ,或者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考查课程平时成绩次数一般不少于课程学时数的1/8 。独立设课的实验课单独考核 ,单独评分 。知识考查采用笔试的课程成绩原则上采用百分制,实际操作能力考查课程的成绩评定可采用五级制。实行五级制记分的,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转换标准为:优秀≥90分 ,89分≤良好≤80分,79分≤中等≤70分 ,69分≤及格≤60分 ,不及格<60分。计算平均分时 ,优秀为90分,良好为80分,中等及格为70分 ,及格为60分,不及格为60分以下 。
第二十六条 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初向学生公布课程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各门课程的总评成绩应呈正态分布 。
第二十七条 为便于信息化管理 ,凡缓考、缺考、舞弊、取消考试资格,在该课成绩记载表“总评成绩”栏记为“0”分 ,并在“考试状态”栏分别注明“缓考”、 “缺考”、“舞弊”、“取消考试资格”字样 。课程缓考成绩以实际考核得分登录 ;补考和重修重考成绩合格者 ,以“60”分或“及格”登录,成绩不合格者 ,以实际考核得分登录。
第二十八条 经皇冠足彩批准免修/免考的课程 ,以免修考试成绩登记。凡未参加免修考试而因特殊情况获准免修的课程,成绩栏内填写“免修”字样 。具体情况按照《皇冠足彩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生课程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录入、提交和管理。课程结束考核成绩由授课教师录入 ,课程补考成绩由课程承担系部负责录入 。
第三十条 教师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皇冠足彩学生课程成绩录入操作流程》录入成绩。并且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出《试卷分析表》后进行主观分析 。
第三十一条 由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学生成绩册》 ,并按规定交系部核对签字后,由授课教师交课程系部教务干事 ,随考卷一起归档 。
第三十二条 学生所在系部要在每学期期末考试完成后三周内将学期课程考核成绩等信息以通知形式反馈给学生本人 。
第三十三条 学生对考核成绩如有异议,可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填写《成绩质疑表》交教务处(超过规定期限申请者,不再受理查卷)。经教务处批准后由课程承担系部教务干事和课程负责人组织查卷查分工作 。按程序核查试卷后 ,确系教师判卷或统分有误 ,需更正成绩的,经任课系部教学主任在《成绩质疑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后 ,由教务处修正录入,并书面告知学生所在系部,由所在系部通知学生本人 。
第三十四条 通过查卷查分,确需更正课程成绩的,由进行本项工作的相关人员填写《成绩勘误表》(一式两份),于新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提交教务处审核并更改,该项申请提交仅限当个学期 ,逾期未提交将不再受理。
六、学生考核成绩认定
第三十五条 确定学期课程名称,课程名称不得重复 ,一门课程只对应一个成绩。
第三十六条 学期考核后,所有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期结束前 ,各课程承担单位(教研室)对开设一个以上学期才结业的课程 ,须写出该门课程考核说明,确定各学期成绩所占比重,以用于该门课程结业时计算结业成绩。考核说明连同成绩册交系部 。
七、特殊课程成绩处理
第三十七条 学籍异动者的成绩 ,由系部教务干事根据学生学籍异动前的成绩单,填写《学业认定情况表》,经皇冠足彩分管教学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由教务处负责录入。
第三十八条 学生因留(降)级、休(复)学等原因,进入下一年级学习时,如果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有变化,应以学生当前就读年级的培养方案为准,对已经修过的相同课程,成绩有效;对已经开过但未修读的个别课程 ,需要补修,且要取得合格成绩 。
第三十九条 国家级等级考试或资格鉴定成绩由教务处统一录入、管理。
第四十条 其它各类技能考核或资格鉴定成绩由承办单位向教务处提交成绩,由教务处统一录入、管理。
第四十一条 实践成绩按照《皇冠足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成绩归档与成绩证明
第四十二条 各系部要对学生成绩册进行归档。
第四十三条 学生所在系部在学期结束后将当学期各课程成绩单从系统导出打印(包括课程成绩更改证明)按课程号排序装订成册,由系部妥善存档。
第四十四条 毕业生成绩,由各系部打印学生历年学习成绩表,填全相关内容后,盖系部公章 ,放入学生档案。
第四十五条 在校学生的成绩证明由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打印 ,经系部审核、教务处审定、盖章后方为有效 。
第四十六条 已经毕业学生的成绩证明由皇冠足彩档案室负责出示 。
九、课程补考
第四十七条 每学期期末考核结束后在下学期第一个月内安排学期补考。缺考、舞弊、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参加学期补考。
第四十八条 初次学期补考后仍未合格者 ,可于低年级有开设同代码课程学年学期提出补考申请,填写《皇冠足彩学期课程滚动补考申请表》 ,由系(部)审核签章后,交教务处报批 。
第四十九条 每年五月安排毕业补考。毕业生所有不合格科目须全部参加毕业补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毕业 ,否则按结业处理 ,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可申请补发毕业证书 。
第五十条 毕业补考仍不合格者,可于低年级有开设同一课程学年学期提出补考申请或在下一年度毕业补考时提出申请,填写《皇冠足彩学期课程滚动补考申请表》 ,由系(部)审核签章后 ,交教务处报批。学生成绩全部合格后办理毕业手续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往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
2016年12月20日